发布者:华体会体育棋牌 发布时间:2024-09-11 15:34:22 阅读: 2736 次
住建部日前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规划设计规范》(JGJ39-2016)局部修订条文,10月1日起施行。 2、调整托儿所、幼儿园与其他建筑合建的规定,增加合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 3、调整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设置的规定,幼儿园每班专用室外活动场地由每班60平方米改为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托儿所改为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城市人口密集地区改、扩建的托儿所设置室外活动场地确有困难时,应保证人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注: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4、明确托儿所、幼儿园日照标准的房间范围,规定活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区域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5、调整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设置楼层,规定托大班可布置在二层,并对布置在二层的班数和安全疏散做出规定; 6、防护栏杆的高度由“应从地面计算”改为“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最小净高由1.10m改为1.30m。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最小净距离由0.11m改为0.09m。 9月27日,山东、福建、南京等地出台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有关政策,对应建未建的情况给出了处罚和整改措施,一起来看看: 9月27日,《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以及城镇居住区幼儿园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者建成未移交的问题,是立法调研时群众反映和立法听证会时探讨最多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条例》提出从规划源头、建设过程、结果控制三个方面着手,多种措施加大幼儿园的供给。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提出居住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从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对配套幼儿园地块布局、用地面积等是不是满足计划要求加强监管。同时,明确规定,“对配套幼儿园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城镇居住区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整个居住区建设项目无法开工建设,也不符合预售商品房条件。 在施工建设方面,明确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区同步建设,规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同步供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五同步”原则。并明确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配套幼儿园的法律后果,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居住区建设工程不予核实,建筑设计企业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进而导致居住区不能交付使用的后果。 针对应建未建、建而不交的情形,《条例》也加大了处罚力度。条例规定,“建筑设计企业未依规定建设配套幼儿园将城镇居住区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或者已建但未将配套幼儿园园舍、场地、附属配套设施全部无偿移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建设价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同时,在第七十条中,对因监督管理不严而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监管部门设定了法律责任。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19年至2020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公办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以上财政每年补助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改造、扶持办园等方式新开工建设200所公办园。 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方面,福建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加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举办等环节监督管理。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前,城镇小区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专项治理,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整改到位。 9月27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对已有城镇小区未按标准规划幼儿园的,各区政府要按每1万非流动人口不少于12个班的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正在建设的小区按配建标准应当规划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各区政府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幼儿园配建标准。 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区政府要协调落实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将配套幼儿园列入首期项目建设,并满足使用条件。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小区实际需要的,各区政府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由各区政府协育、规划资源、建设等部门,抓紧选址、规划、设计、施工,保证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幼儿园。 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未列入首期建设的,由各区政府责令限期开工。对于在建幼儿园,各区政府要责成建筑设计企业倒排工期,明确竣工验收、移交接收时点,督促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对缩减少建的,要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违反土地使用上的要求和规划,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小区配建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方案还明确了南京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时间表: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对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9月27日,西安两部门针对学校建设项目,要求城管部门对建筑垃圾清运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的服务保障。 9月27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城管、教育系统全面做好教育服务保障,支持和加快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确保适龄青少年、儿童入学入园需求,全市所有消纳场所不得拒收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渣土,不得擅自设立条件或提高标准阻挠建筑垃圾清运。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梳理汇总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位置、建设周期、出土方量、负责人等内容,并函告辖区城管部门,辖区城管部门对所有教育建设项目,实行分批次打包办理,一次性办完出土清运手续。各区县、开发区城管部门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规划开辟绿色通道。 建筑垃圾清运途经区不再进行各种审批和登记备案,不得进行“联单审批”等变相审批备案,但应对途经辖区的清运车辆加强监管,确保建筑垃圾清运畅通。全市所有消纳场所不得拒收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渣土,不得擅自设立条件或提高标准阻挠建筑垃圾清运。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冬防期出土手续按照西安市铁腕治霾办要求,以区县、开发区为单位做打包,一次性办理清运作业手续。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